| 從「凡事都可行」到「凡我所行的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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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是研究所級的!」他得意地說。然後問我:「容老師你呢?」 「我是教研究所的!」我也很得意,意思是我是個高手。 在還沒來台灣之前,我在香港工作很忙,身兼四份工作,一份正職,三份兼職,有時候忙到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,不過卻有時間打麻將,因為當自己覺得它很重要時,就會定時或不定時安排去打。那時的我,覺得打麻將除了好玩之外,它還是一件可以調適生活的一個玩意兒,因為香港的麻將牌體積比較大,打牌的桌子又是木頭做的,桌上也沒有墊什麼東西,所以麻將牌在桌上推來推去,啪啪啪的聲音很大,打起牌來,滿能發洩壓力的。 後來,來到台灣聽了福音,在受洗時,心裡有點遲疑,究竟基督徒能不能打麻將?我就去問了一位牧師,他說:「聖經沒有說能不能打麻將,聖經只有說,你不可以貪財。如果你打麻將,就評估看看究竟是貪財還是沒有貪財?」我聽了之後就非常開懷,覺得自己去打麻將,純粹是好玩,跟貪財沾不上邊,如果贏了,當然很開心,輸了也無所謂,因為都是朋友,我也打得很小,所以牧師既然這麼說的話,我就放心打我的麻將。而且,我還常常會在麻將桌上分享信仰,甚至有時候,四個人打麻將,其中有兩個是基督徒,我們一搭一唱的,還可以邊打麻將,邊分享我們的信仰,真不錯。 後來我開始參與服事,有一回,天韻詩班要全省巡迴演出,就邀請我一起,但很特別的,不是邀請我去唱歌,而是邀請我去演戲,演戲的角色是一個廣東人,很愛吃,很愛打麻將。舞台上就放一張麻將桌,有四個人在台上打麻將,內容還蠻好玩的。當還沒有輪到我們演出之前,幾位演員在後台準備,也圍著麻將桌聊天,那天的講員是施達雄牧師,施牧師跟我蠻熟的,而且是一位非常愛護我的牧師,他和我們一起在後台聊天,就從基督徒能不能買股票這個話題聊到基督徒能不能喝酒? 因為我的教會有蠻多人喜歡喝一點小酒,但我不會喝,所以那天我就說了一句話:「很可惜我不會喝,不然的話,在喝酒的時候,我也可以傳福音。」施牧師一聽我這麼說,突然就嚴肅起來,他說:「容耀,你不要以為你可以『喝酒得人』。」這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。他又強調說:「你打麻將,我絕對相信你是有節制的,對你來講也沒有什麼問題,但是別忘了,你在別人的心目中,可是一位不錯的基督徒,而且還是一位服事神的工人,所以如果因為你打麻將,而讓別人覺得,怎麼容耀這位不錯的基督徒,一個服事神的人都打麻將,那我也可以打呀!這時候,你就難保他是否也像你一樣節制。 萬一他因為打麻將而跌倒,當然他自己要負責任,但你容耀也要負一部分的責任;因為你給了他一個不好的示範。」我聽了之後,心想,對喔!施牧師的話有道理。 但我也沒有因此就不打了,只是不嚷嚷的打。有幾位固定的牌搭子,有空相約打打麻將,其中一位是空軍退休、跟我住同一棟樓的一位廣東人伯伯,去他家打麻將實在是舒服,不僅連大樓的門都不用出,直接坐電梯就可以到他家,而且他每次都會燒非常好吃的廣東菜招待大家,真是好得不得了。有一次,當我去他家打牌時,他就告訴我:「待會兒打一半,我要停一停,因為有一個牧師要來找我,問我以前抗戰時那些空軍的事情。」我一聽,糟糕,那個牧師就是從美國來,隔天要跟我一起開會的牧師,但我也不能立刻說走就走不打了,所以當那位牧師來了,我們其實也不很熟,他大概不認得我,但是我卻很緊張,頭低得很低。 另外還有一次,我們在這位廣東伯伯家打麻將時,突然他有個客人來,那位客人帶了他的女兒,這位伯伯就為我們彼此介紹,「這位是容叔叔,這位是某某人,那位是她的女兒,她在懷恩堂聚會。」然後他還加強語氣說:「容叔叔也是基督徒,他在一個福音機構工作。」唉!我心想,他幹嘛話講這麼多咧?不過,還好這些人我不認識! 直到有一次,我的另一位牌搭子來接我去打麻將,一上車他就對我說:「剛剛有教會的姊妹打電話來,問我要不要參加晚上的一個佈道會?我就說:對不起,我有事。」沒想到對方一句話就拆穿他:「今天晚上去打麻將對不對?」他也不好說謊,就點頭說是。對方又問了一句:「是跟容老師一起打對不對?」他也沒有否認,只好說是。他笑笑地說:「真是有一點不好意思!」他一說完,我就覺得事情不對了!我平常去跟人家分享生命見證,別人可能覺得我講得不錯,雖然我不覺得打麻將有多麼罪惡,但是,那總不算是一件好的事情。 雖然,那天我還是去打,但是打完之後回家,我就跟神禱告說:「神啊,如果打麻將這件事情會讓別人感覺不好,神啊,你就幫助我,讓我不要再去做。」我很清楚記得那天是十一月三十號,從這個禱告之後,很奇妙,就真的不想打了,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,因為過去我很喜歡打,也曾讓我覺得很好。 不想打之後,就從不主動,到不被動,中間經過一段時間,一年大概頂多兩、三次,都是很偶然的機會,只是一坐上牌桌,就有種感覺不喜歡,心頭還有點悶。甚至有一次,過年到別人家,下場打了一圈,竟然胡了一個詐胡,我自己都覺得好像我這個「教研究所的」怎麼會來個詐胡?這是幾十年來,我根本不可能會發生的事情;但怎麼會這樣呢?我知道,是因為我的心已經不在那裡了! 從以前只知道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到現在遵行宇宙光的家訓: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」其實當中經歷了很多的過程,若你問我,家訓做到了嗎?我的答案是:「差得太遠了。」但是,我也希望,生命可以一點一點的進步,說不定我現在只能做到百分之一,但是如果有神的幫助,自己也願意的話,說不定有一天可以做到百分之二、百分之三……。 「你會打麻將嗎?」大約二十年前來台灣時,認識了一個從香港來的新朋友,我們聊到打麻將,就隨口問了他一句。 |